路德小问答-十诫之第六诫:不可奸淫


作者:陈张

路德小问答-十诫之第六诫:不可奸淫

第六条诫:

不可奸淫。

这是什么意思?

我们应当敬畏、亲爱上帝,因此生活言行贞洁端正;夫妻彼此亲爱尊重。(路德小问答)

在上一期关于不可杀人的讲道中,我曾经提过,对律法最大的冒犯,莫过于将律法变成某些外在的可见的标准,比如,将杀人的标准变为:没有亲手结束某个人的生命。这样的标准使人对律法产生莫大的轻视之情,人们看到不可杀人的律法,想到的是:这个要求还不简单,我怎么可能违背这条律法呢?甚至连不信者,都知道拿着这样的标准为自己辩护。很多时候,当我们向别人传福音,提醒他的罪时,我们可能都听到过不信者这样的回应:我又没有杀人放火,你凭什么说我有罪?

这种对律法的冒犯,当然也与今天的这条律法有关。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宣称:只要我离婚的时候给对方写了休书,我就是合法离婚,我就没有犯奸淫。今天的基督教会,在与这个社会层出不穷的淫乱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,很容易让自己陷入一个误区之中,就是将这条诫命单单用在维护某种外在的得体的生活上,从某种社会学或道德的角度来看待这条诫命,而不是从圣经的角度来解释它。更直接点说就是,不是用这条诫命来指出所有人的罪,而是将这条诫命单单局限在婚前同居、出轨或同性性行为这些公开的淫乱行为上。以至于如果一个人看起来没有出轨,或是看起来夫妻相敬如宾,这个人就可以默认自己没有违背这条律法。

不幸的是,今天的社会,在“性”这件事上的败坏是如此普遍,以至于即使将这条诫命仅仅局限在这些外在行为上,即使只以表面上的行为为判断标准,你都很难找到一个举止得体的人。今天的世界是如此败坏,婚前同居在年轻人中间成了一个毋庸置疑的“常识”,淫乱大行其道,同性恋成了政治正确,男人穿女人的衣服在街上乱跑成了社会“进步”的标志。更不用说充斥在网络上的各种淫乱视频和软色情。在这里,我们并不想过多提及这些事,因为这些事真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。可悲的是,基督教会同样深陷其中。你很难在教会真的碰到一个杀人犯,但是出轨和婚外性行为,甚至在牧师中间也不少见;人们在教会公然说脏话,却很难意识到,这些脏话总是和性有关;离婚变成了一件随意的事,甚至有基督徒为了买房或户口而假戏真做。对此,我们唯一的结论是,这真是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,这个世代比索多玛和蛾摩拉犹有过之。

无论从哪个角度,我们都迫切需要回到圣经,看看上帝在这条诫命中到底说了什么,以此作为我们的帮助、警醒和保护。今天我们的讲道主题是:不可奸淫,这条诫命特别针对的是婚姻。正如希伯来书作者说:“婚姻,人人都当尊重。”然后他说:“床也不可污秽。因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审判。”因此,在谈及奸淫的话题时,我们首先需要回顾,关于婚姻上帝究竟说了什么。

在创世记第一章,上帝说:“我们要照我们的形象、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。”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,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。这告诉我们,上帝在起初就创造了两种人,他们被分别称为男人和女人,上帝为什么要在创世之初就创造两种人呢?创世记第二章更进一步地记载告诉我们,上帝是为婚姻的缘故这样创造的,上帝为婚姻的缘故创造男人和女人,也为婚姻的缘故创造他们相同而有所区别的样式。上帝首先创造了男人,但是他对人的创造工作并没有结束,他用“不好”一词表明了这一点,他说:“那人独居不好,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。”耶和华神就从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,领她到那人跟前。那人说:“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称她为‘女人’,因为她是从‘男人’身上取出来的。”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(他的女人)联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男人和女人本是出于一体,然后上帝定意要他们在婚姻中成为一体。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,在这段关于创造的描述中,也是在希伯来语中,男人和丈夫是一个词(אִישׁ),女人和妻子是一个词(אִשָּׁה ),这些都告诉我们,上帝是为着婚姻的缘故造男造女。婚姻并不是像今天的人们想当然认为的,只是一种人规定的制度,或只是一种社会制度,更不是像今天人们疯狂假定的,人想规定婚姻是什么样子就可以是什么样子。事实上,婚姻是在创世之初,在创造时就设定好的制度,它是在创造时就已经写在人身体和人心的制定,也是上帝在一切制度中首先设立的制度,在一切关系中首先设立的关系。你是一个男人,你就在婚姻中是丈夫,你是一个女人,你就在婚姻中是妻子。男女的差异,不仅包括身体和性的差异,也包括心理的差异,比如,男人常常更强壮,更勇敢,女人常常更有耐心,更温柔。这一切也是为婚姻而创立的,使得男人能开开心心地做丈夫,女人能开开心心地做妻子,夫妻能开开心心地彼此搭配,因为这一切是与他被造的本性相合宜的。

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,在上帝的创造中,婚姻并不是一个暂时的制度或等而下之的制度,仿佛不结婚比结婚有更大的荣耀一样。上帝创造了亚当夏娃和他们彼此的结合,在亚当夏娃犯罪之前,他们没有死亡,他们可以以他们被造为丈夫和妻子的样式一直活着,他们也可以在永恒中享受上帝对他们的看顾和他们彼此的结合。换句话说,婚姻在起初是持续存在并赐给所有人的。当人犯罪之后,婚姻发生了两个变化,第一,由于死亡的存在,死亡似乎消灭了男女的差异,也取消了婚姻的约束。耶稣说:“当复活的时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。”保罗说:“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还活着,就被律法约束,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。所以丈夫活着,她若归于别人,便叫淫妇,丈夫若死了,虽然归于别人,也不是淫妇。”在人犯罪后,死亡并唯独死亡才能拿走婚姻的约束,虽然摩西规定了休妻的律法,但耶稣自己解释休妻的律法说:摩西因为你们心硬,所以许你们休妻,但起初并不是这样。我告诉你们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,就是犯奸淫了。换句话说,就今生而言,婚姻依然是一个持续的制度,你可能会在某一时刻被呼召为王子,又在另一时刻被呼召为阶下囚,你可能某一天是程序员,而另一天被呼召为一名牧师,这些都不算为罪,但当你被呼召为一位女人的丈夫或被呼召为一位男人的妻子时,你就一直是他的丈夫和妻子,除非死亡将你们分开。因此,任何破坏婚姻的行为,本身就是在犯奸淫。第二,在这个邪恶淫乱的世代,上帝以他超然的恩赐免除了一些人对婚姻的责任,有些人并不适合结婚,有些人能够不必结婚也不被性和婚姻生活困扰。耶稣说:“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,唯独赐给谁,谁才能领受。因为有生来是阉人,也有被人阉的,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。”保罗也说:“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,我说男不近女倒好,但要免淫乱的事,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。”这一点告诉我们,不结婚本身并不是罪。独身并不是一种比婚姻更圣洁的生活方式,同样,结婚也不是一种比独身更圣洁的生活方式。但这样的情况不过是少数例外,正如我们在之前所说,上帝为了婚姻创造了男女各自的不同,这使人本能地被婚姻生活所吸引,保罗说:“与其欲火攻心,不如嫁娶为妙。” 因此,那些本身被情欲困扰,却拒绝进入婚姻的人,或那些拦阻人进入婚姻的教导,同样是使自己或他人陷入奸淫之中,关于这一点,我们会在之后对奸淫的讨论中再次提及。

在今天这个淫乱的世代,人们如此轻视婚姻,觉得婚姻不需要任何约束,想结就结,想离就离,人们甚至为了利益,为了买房、买车假结婚或假离婚。要么,人们普遍地贬低婚姻,认为婚姻带给人的只有约束,甚至耶稣的门徒听到耶稣关于婚姻的教导也说:“人和妻子既是这样,倒不如不娶。”因此,我们尤其需要被提醒的是:婚姻是上帝的祝福,婚姻是好的和美妙的事。婚姻是藉着圣道所设立,并写在人身体和心里的制度。事实上,人间一切的制度都是从婚姻而来。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亚当夏娃的后代,都是藉着婚姻而被生下的。正如上帝藉着婚姻赐福说:“你们要生养众多,遍满地面。治理这地。”由此观之,上帝甚至藉着婚姻赐我们创造生命的权柄,上帝乐意我们在婚姻里生儿育女,也让我们在婚姻里养育他们,直到今天,我们依然可以看到,那些非婚生子,或那些婚姻破裂的,他们对他们的儿女造成了何等大的伤害。即便如此,婚姻中最重要的关系依然是夫妻双方的关系,他们藉着婚姻被紧密结合,成为一体。当男人和女人进入婚姻,他们享受彼此之间的陪伴,享受双方都将他们彼此视为一个整体,他们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分享他们生命中的一切事,经历他们人生的风风雨雨。在这其中尤其需要提及的是,性生活同样是上帝赐给婚姻生活,并唯独赐给婚姻生活的一个美好的礼物,男女在性生活中享受彼此的合一,这不仅是应该的,且是上帝所喜悦的,保罗甚至声称这是夫妻对彼此的责任,他说:“夫妻双方都应当尽自己的本分,过正常的夫妻生活。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丈夫才有权,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妻子才有权。夫妻不可彼此亏负,除非双方同意,才可以暂时分房,以便专心祷告。以后,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。”

上帝赐给了婚姻本身莫大的殊荣和祝福,他使男女在婚姻中合为一体,正是藉着婚姻,保罗说:“照主的安排,女也不是无男,男也不是无女。”不仅如此,上帝甚至以婚姻中一体的关系来比拟基督和他的教会之间的关系。保罗说:“基督爱教会,为教会舍己。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,成为圣洁,可以献给自己,作个荣耀的教会,毫无沾污、皱纹等类的病,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。”启示录说:“我们要欢喜快乐,归荣耀给他,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,他的新娘已预备妥当,获准穿上光亮洁白的细麻衣。”又说:“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,预备好了,就如新妇妆饰整齐,等候丈夫。”这一点对我们尤为重要,因为,我们都是不配的罪人,都是在属灵和行为上的淫乱之人,唯独因着那位新郎,用他的宝血将我们洗净,接纳我们在他荣耀的教会之中,我们才能成为圣洁,并在永恒中享受羔羊的婚宴。正是基于这一点,保罗也以基督和教会合一的关系来提醒我们夫妻之间合一的关系,他说:你们作妻子的,当顺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顺服主。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,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,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。教会怎样顺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。你们作丈夫的,要爱你们的妻子,正如基督爱教会,为教会舍己。

既然上帝赐给婚姻如此大的殊荣,现在,上帝也藉着第六诫来提醒我们他对他所赐婚姻的重视和保护。因此,任何对婚姻的伤害和轻视都是犯奸淫。正如耶稣说:“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,就是犯奸淫了。”他又说:“夫妻不再是两个人,乃是一体的,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开。”很多教会曲解这句话,宣称:婚姻有神配合的和不是神配合的,如果婚姻是神配合的,就不可能离婚,以至于很多基督徒在结婚前总是试图寻找某个未来不会离婚的“确据。”但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,那就是,婚姻本身是神的恩赐,因此任何对婚姻的破坏,任何试图分开婚姻的企图和行为都是罪,都违背了这条诫命。

这其中对这条诫命最为直接和明显的违背,就是在婚姻之外的性行为、污言秽语和淫乱的思想。需要再次说明的是,在婚姻里,性是美好圣洁的,因为它是上帝赐给婚姻的。人们由于自己邪恶的思想和污秽的眼睛,将性本身视为邪恶,这是出于他们的罪和对婚姻的亵渎。但除了在婚姻之中,任何与性有关的行为、言语和思想都是淫乱。耶稣说:“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”保罗提醒我们:“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,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?因为主说:‘二人要成为一体。’但与主联合的,便是与主成为一灵。你们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无论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” 这真是极大的罪,甚至提起来也是让人觉得羞耻,可悲的是,即便如此,我们每个基督徒都深陷其中。

由于男女生理和心理的差异是为婚姻赐下的,因此,模糊男女差异同样是违背了这条诫命,比如,宣称人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性别,你想当男人你就可以当男人,你想当女人你就可以当女人。比如,宣称丈夫不需要做头,或宣称妻子不需要顺服丈夫。在罗马书1章,保罗谈及罪人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,他特别说到:“他们把女人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。”男人扮演女人的角色,女人扮演男人的角色。在哥林多,女人说:我们已经自由了,我们不需要顺服男人,我们不需要蒙头——而在当时,不蒙头是唯有妓女才做的事,藉着不顺服男人,她们就因此让自己做了淫妇,保罗说:“女人为天使的缘故,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。”因此,任何试图放弃或改变上帝关于男女在婚姻中的差异和角色的教导,都是将上帝赐予婚姻的荣耀变为羞辱。

由于上帝赐下婚姻,是让男女成为一体,因此,所有对这种一体关系的破坏也都是犯奸淫。据说,有相当大部分的离婚,并不是男女双方真的有一方出轨了,而是各种生活琐事引起的感情不和、冷漠和争吵。这样的道理不信者也能意识到,很多时候,当人们谈论婚姻中的第三者时,人们并不是指某个具体的出轨对象,而是指那些破坏和伤害婚姻的事,那些夫妻双方或某一方将之视为比对方更重要的东西。比如,对钱财的追求,为了追求所谓的更好生活,夫妻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工作中,从而忽略自己对婚姻的职责和伴侣的感受,甚至很多人因为工作而长期分居,过一种如同守寡的生活。比如,夫妻将儿女当作婚姻中最重要的事,孩子成了婚姻的中心或全部。这些事对婚姻的破坏是有目共睹的。保罗说:你们作妻子的,当顺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顺服主。你们作丈夫的,要爱你们的妻子,为你们的妻子舍己。因此,任何在婚姻中对伴侣的忽略,或是把任何事物放在配偶之上的行为,都是在向对方宣称:你不是我的伴侣,不是那与我为一体的,都是在自己的婚姻中引入了“第三者”。耶稣严厉地提醒我们,并将任何对婚姻的破坏都称之为淫乱,他说:凡休妻的,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,就是在使你的配偶犯奸淫了。在小问答中,路德解释不可奸淫的意思说:夫妻彼此亲爱尊重。

这条诫命不仅要求我们尊重我们自己的婚姻,也要求我们尊重他人的婚姻。因此,这诫命便针对所有不贞,不管赋予什么名称。这诫命不仅禁止外表的不贞行为,他也禁止我们教唆或支持各种不贞洁的事。进一步我们应该纠正、保护和帮助我们在危险或需要中的邻舍,扶持帮助他,以免他受损或蒙羞。总而言之,上帝要我们生活贞洁,并要帮助邻舍一样作贞洁的人。所以上帝要藉着这条诫命,保护一切的婚姻,让每一对配偶防备各种对婚姻的冒犯,并防止自己成为一个冒犯婚姻的人。在此,这条诫命明确禁止侮辱他人的妻子,开一些不得体的玩笑,鼓励我们有节制、克己、端正、不乱说闲话。这里需要特别提及一种对婚姻的冒犯,这种冒犯太过常见,以至于我们甚至习以为常。那就是,试图做法官去评判别人的婚姻,这种事常常发生在当他人在我们面前吐槽他的配偶的时候,我们并不是勉励他爱他的妻子或顺服她的丈夫,而是顺着这个人的话,称赞他,奉承他,并和他一起吐槽他的配偶,我们习惯于这样说:你真是太辛苦了,你对你的婚姻真是付出太多了,你的丈夫或妻子怎么能这么不知足。如此,我们就做了他人婚姻的破坏者或第三者,我们就是在犯奸淫,也在鼓励他们做奸淫的事。

最后,我们需要谈及另一种违背这条诫命的行为,这种行为常常发生在教会和很多自诩敬虔的基督徒中间,并因此成了一种法利赛人的酵。那就是,藉着轻视或禁止婚姻来假装圣洁,以至于吸引了无数人来追随它,以至于人们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。在路德时代,天主教宣称:独身生活是一种比婚姻生活更为贞洁和纯洁的生活,他们明确抗拒上帝的制度和诫命,妄言独身就是永久守贞,以谎言欺骗信徒,他们假装圣洁以逃避婚姻,自欺欺人地宣称唯有他们是最为追求圣洁之人,他们既然在婚姻之外追求所谓的贞洁,他们就使自己充满了各种不洁和污秽的事。性丑闻在今天都是天主教会一个重要的问题,即使他们戒除了身体的淫行,他们的心仍充满了不贞洁的思想。因此,路德说,所有被修道誓愿所欺骗的困苦良心,应该命令他们放弃修道院内,即婚姻之外的不贞洁生活,而进入婚姻生活。

不要以为这种修道主义只发生在中世纪或只发生在天主教会。今天的教会同样被这种假装的圣洁所吸引。比如,你可能经常听到很多教会这样说,如果你被情欲困扰,欲火攻心,真正重要的不是结婚,而是你怎么过圣洁的生活,仿佛性欲望和圣洁生活是非此即彼的,仿佛结婚以后就不能过圣洁的生活,仿佛在婚姻之外的守贞比婚姻本身更高尚,仿佛婚姻只是一个等而下之的选择。这样的教导明确违背了保罗的教导,保罗说:与其欲火攻心,不如嫁娶为妙。这可能是因为保罗的话显得太low,上不得台面。我就听到过有一个典型的例子,有弟兄在教会得意地说:我和我女朋友12年没结婚,我们忍住了,没有发生性关系。问题在于,是什么东西比你们的婚姻更重要,以至于拦阻你们12年不结婚呢?是什么让你觉得你可以忽视自己和对方的感受12年之久,而不把你们放在婚姻的保护之中呢?这并不是一件可以夸耀的事,这恰恰是对婚姻的轻视和对伴侣的疏忽。

另一种对婚姻的藐视,是很多人宣称:你首先需要找到上帝预定你的另一半,但是当他们这么说时,他们并不认为,上帝是藉着婚姻赐你另一半,而是藉着异象、异梦或主观感受。如果你今天做了一个梦,梦见某个男人未来是你的丈夫,那么即使你们没有结婚,你就可以确定,他是你的另一半。如果你没有这样的异象,那么即使你结婚了,你也不能确定那个人真的是上帝给你的,你的婚姻有可能是错的,有可能是不被上帝认可和祝福的。呜呼,再也没有比这样的教导更为藐视婚姻的了,也再也没有比这更为邪恶淫乱的教导。与之类似的,是很多教会或很多基督徒试图规定某种幸福婚姻,或上帝祝福的婚姻的模板或标准,比如:丈夫赚的钱要比妻子多;比如,要有一笔积蓄,让夫妻不为钱财忧虑;比如,要生两个以上的孩子;比如,让孩子在哪里接受教育。等等。如果婚姻达到了这个标准,那么这个婚姻就是好的,是上帝祝福的,如果婚姻没有达到这个标准,那么这个婚姻就是不好的。这样的人是多么贬低婚姻本身,仿佛婚姻不过是为了让人衣食无忧,不过是为了让人满足自己的期待和欲望一样。

我们谈论这些事,目的是要鼓励我们的年轻人向往婚姻生活,并且知道这是蒙福,是上帝所喜悦的制度。也是鼓励我们这些作丈夫和妻子的,珍视我们的另一半,敬重那与我们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。知道我们的伴侣,虽然社会地位不高,虽然容颜不再,但却是上帝赐我们的珍宝。婚姻看起来是如此地普通和易于轻视,但却是藉着圣道得以装饰与成圣的。上帝创造了婚姻,并让我们的身体、心灵都与婚姻相合宜。他又以他的圣道命令我们不可奸淫,咒诅一切对婚姻的轻视、破坏和伤害,这进一步提醒我们他对婚姻的重视和婚姻的美好。在这种情况下,贞洁常常自发而不需任何命令,因为,还有什么比爱你的妻子和顺服你的丈夫,在合一的关系中享受你的婚姻生活,更为美好、圣洁和端正的事吗?箴言说:要使你的泉源蒙福;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。她如可爱的母鹿,如优美的母羊,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满足,愿你常常迷恋她的爱情。雅歌说:我的良人属我,我也属他,他在百合花中放牧。因此,如果我们在这条诫命中,看不到婚姻是多么美好和蒙福,我们就是多么愚钝和瞎眼啊,如果我们在这条诫命中,看不到婚姻是多么美好和蒙福,我们就无时无刻不让自己处于奸淫放荡之中了。

阿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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