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觉得有个律


罗马书 7:7-25

作者:陈张

这样,我们要怎么说呢?律法是罪吗?绝对不是!但是,若不是藉着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;若不是律法说“不可贪心”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然而,罪趁着机会,藉着诫命,使各样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以前没有律法的时候,我是活的;但是诫命来到,罪活起来,我就死了。那本该叫人活的诫命反而叫我死。因为罪趁着机会,藉着诫命诱惑我,并且藉着诫命杀了我。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的,诫命也是圣的、义的、善的。那么,那善的是叫我死吗?绝对不是!叫我死的是罪。罪藉着那善的叫我死,为要显出这真是罪,以致罪藉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我们原知道律法是属灵的,我却是属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。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反而去做。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得承认律法是善的。事实上,这不是我做的,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。我也知道,住在我里面的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我所愿意的善,我不去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反而去做。如果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。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,就有恶缠着我。因为,按着我里面的人,我喜欢上帝的律,但我看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。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?感谢上帝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!这样看来,一方面,我内心顺服上帝的律,另一方面,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(罗马书 7:7-25)

曾经有一段时间,我在一家国企工作,那家国企人浮于事,稍微有点本事的人都想跑路。在我上班第二年时,就跑了3任直属领导。第4任领导是从下面提拔上来的,老实说,他是个很好的员工,做事兢兢业业,任劳任怨,也懂得理解别人,不太会强迫人去做什么,当然,也不太擅长拒绝别人。实际上,大领导把他提拔上去,可能也是因为我们部门跑的人太多,想要找一个更听话的人。在他当我们部门领导的时候,有一次,大领导觉得我们部门的人干活太少,一到下班之后就没人了,于是下达任务要我们强制加班。这个任务理所当然的被分配给了他,然后他来找我们开会,告诉我们,从现在开始,我们每天晚上都得加班2个小时,周六也得来公司加班。同时他也告诉我们,他也不想这样,他也必须和我们一起加班。但是,没有人因为他的这个理由和他的诉苦就理解他,所有员工都在指责他,不维护自己部门的利益,出卖自己人讨好领导。所有人都在明里暗里的反对他,以至于他的工作完全干不下去,几个月以后就匆匆忙忙的离职了。

这样的经历,对于在企业上班的中小领导可能并不陌生,很多时候,你的领导和你的员工之间的需求是冲突的,而你,倘若被夹在中间的话,就会两面不讨好,你在承受着来自对立的两面给你的压力,这两方面都对你有着一定的需求,但是它们的需求本身是对立的,使得你根本没法同时满足他们的需求,对于这样的状态,我们有一个很形象的词,叫受夹板气。

除了在公司,在家人中间可能也存在着夹板气,比如,当妻子和婆婆吵架时,在中间的丈夫;在国家和家庭中可能也存在着夹板气,比如,有一句俗语叫:忠孝不两全。对于基督徒来说,我们也常常会感受到夹板气。比如,当我们想去教会却被我们的家人不理解时,当我们想顺服上帝却被这个世界嘲笑时,今天,保罗向我们坦诚,说,是的,基督徒在受一种夹板气,不仅你们是这样,我也是这样。当保罗这样说时,他是什么意思呢?他为什么会受这样的夹板气呢?我们怎么摆脱这样的夹板气呢?

在谈这个话题之前,我们有必要先回顾下在我们今天的经文之前,保罗说了什么。

在第7章前半部分,保罗谈到我们和律法的关系,他说,我们从前被律法约束,就像一个女人被他的丈夫约束一样,他伏在律法的规则之下,被要求去做律法所规定的一切事,而当他做不到时,他也承受律法所规定的一切惩罚。正如经上说:“凡不持守律法书上所记一切去行的,都是受咒诅的。”在律法之下他毫无盼望,反倒因律法而不断生发出犯罪的欲望和行为,律法规定不能做什么,他偏偏想要去做并付诸行动,以至于结出了死亡的果子,不仅仅是身体的死亡,也是属灵的和永恒的死亡。因此,当上帝拯救他时,保罗说,就让他从捆绑自己的律法上死了,从律法中解脱了。

在这里,保罗对律法的看法,在人看来可能太过消极、太过绝对,保罗甚至说:律法的加添使得过犯增加了,他也说因律法生出了犯罪的欲望,倘若这话不是保罗亲自说的,又被记在圣经的话,这话很可能会被人评价为“反律法主义”,被人指责是在否定律法,或是在怂恿别人去犯罪。这当然也是当时的法利赛人和那些自表谦卑,用嘴唇尊敬上帝,想要靠着律法夸口之人对保罗的控告。因此,在我们经文的一开始,保罗回过头来,再次向他的听众解释说:面对这样一种现状,就是我们唯有面对律法死了才能做上帝的儿女,唯有从律法中解脱才能按圣灵的新样服事主。这样的说法是在说律法本身是罪,是坏的吗?看上去好像保罗与律法不共戴天一样。但实际上,恰恰相反,保罗说,律法不是罪,不仅如此,它是“圣的、义的、善的,”它彰显了上帝的公义、圣洁、良善和完全。在今天这样一个每个人按着自己的想法定义“好”的时代——比如,有人认为做事问心无愧就是“好”,有人认为赞同的人多就是“好”,有人认为利益最大化就是“好”,有人认为能给我带来好处的就是“好”,它让人们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完全的“美好”,不仅如此,律法对我也是有用的,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真实的面目,显明了我的罪。保罗说,若不是借着律法,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罪。若不是律法说“不可贪心”,我就不会知道什么是贪心;若不是律法说,不可奸淫,我就不知道我每天都在犯奸淫。

是的,律法本来是好的,它是完美的,它是由上帝赐下的,上帝在律法中警告、严惩罪恶,同时也在律法中提供了丰盛的应许。你如果犯罪,就要受惩罚,你如果做得好,就会得祝福。上帝赐下律法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去违背的,更不是为了借此惩罚我们。恰恰相反,律法给我们提供了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的指引,其目的是为了使我们远离罪恶,为了使我们借着遵守律法的要求而因此活着,因此得蒙上帝的喜悦和祝福。

但是,由于人的软弱,罪恶盛行,此目的失败了。有人憎恨律法,因为律法禁止他们做他们想要做的,而要求他们做他们做不到的,因此这些人就公然的否定律法的要求,公开的行各种邪恶败坏的事;还有人做了恶事,并没有感到受惩罚,就更藐视律法,变本加厉的作恶;其他人由于盲瞎、自负,梦想着自己能够遵守律法,假冒伪善者和法利赛人就由此产生。

问题在于,这样的失败是因为律法出问题了吗?是因为律法本身是坏的或失败的吗?不是,对此倘若我们有什么想说的话,我们不会说律法有什么不好,恰恰是律法太好了,太完美了。而我们是不完美的。我们是属肉体的,是已经被卖给罪了。我们的罪不仅让我们不听律法,恨恶律法,甚至趁着机会,使用律法来激起它犯罪的欲望和决心,正如保罗说的,罪趁着机会,借着诫命诱惑我,又借着诫命杀了我。正如我反复举的一个例子,当我对某个人说:你不要骂人时,他的心就告诉他怎么说是在骂人,然后他就想要将这骂人的话说出去,不是从嘴里说出去就是从心里说出去,借此,他就违背了律法的要求,并必须承受律法对此的控告和惩罚。比如:你是个基督徒,你居然还骂人。

人这样一种可怜的状态,是因为我们的某个行为出了问题吗?是因为我们犯了某个具体的罪行,比如:酗酒、说谎、贪婪而导致的吗?我们可以通过改变这些具体的罪行让我们不再恨恶律法吗?完全不能。实际上,律法恰恰将我们的原罪及其结果显明出来。原罪并不只是一个神学概念,也不只是告诉我们罪的起源,原罪是告诉我们我们败坏到了何等程度,我们的问题不只在于我们的想法、我们的行为上,我们的问题在于我们骨子里,我们的本性上,在于我们是属肉体的,我们是与上帝隔绝的。就像保罗说: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,就有恶缠着我。我们有一个在我们心里的完全的邪恶,这个邪恶甚至借着那善的叫我死,借着那公义的律法叫我行不义的事,为要显出它真是罪,以致它藉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因此保罗说:在我里面没有善,我们本性里并不是有一些坏的部分,还有一些好的部分。不是的,当我们继承了亚当和夏娃的罪性后,我们继承了他们完全的败坏。我们不得不承认,我们里面没有善,我们是完全的污秽,是罪人中的罪魁。

这就是我们受夹板气的其中一个“夹板”。

然而,这并不是保罗所说的全部内容。在之前的经文里,保罗反复的,从各种各样的角度告诉我们,借着耶稣基督的赦免,他为我们做了什么。罗马书第1章告诉我们:耶稣基督的福音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罗马书第3章告诉我们:上帝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罗马书第4章告诉我们:做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,而是应得的;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罗马书第5章告诉我们,因耶稣基督一次的义行,所有的人也就被称义而得生命了。上帝在耶稣基督里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,将他的公义和圣洁归算在我们身上,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,成为圣徒,就是毫无罪和污秽的光明之子,在罗马书第3章,保罗特别强调说:所以我们认定,人称义是因着相信耶稣基督的公义,就不在乎律法的行为。

在罗马书6章,保罗告诉我们,因着耶稣的赦免,我们成为了什么。他用很多很美好的词表达我们基督徒的状况。他告诉我们,我们受洗归入了基督的死,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我们脱离了罪,不再做罪的奴隶,罪不再是我们的主人,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,我们做了义的奴隶,将从前献给罪的肢体献给了义,以至于成圣,结出圣洁的果子,并盼望着永生的结局,我们从律法中解脱了,不被律法约束,按着圣灵的新样服事主。

如果我们考察圣经更多的,来描述我们新生命的画面,我们将会发现更多。我们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;我们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;我们以上帝为乐;我们喜悦上帝的律;我们将经历与基督一样的复活;我们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去行;我们在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余;我们不被任何人所控告,没有什么能将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;我们被重生的洗和圣灵所更新;我们为基督行各样善事;我们拥有恒久忍耐的爱并永不止息的盼望;我们将会承受上帝的国;我们在主里的劳苦不是徒然的;上帝将擦去我们一切的眼泪;我们拥有基督的馨香之气;我们受命于上帝,在上帝面前凭真理讲道;我们以揭去面纱的脸得以见到上帝的荣光;我们配做新约的职事,我们被上帝将他的道写在我们的心版上;我们有莫大的宝贝放在这破败的瓦器里;我们不丧胆,虽然外在的人日渐朽坏,内在的人却日日更新;我们不是顾念看得见的,而是顾念那看不见却存到永远的;我们有上帝在天上为我们存留的永恒的居所;上帝让万事相互效力为使我们得益处;我们立志要得主的喜悦;我们似乎一无所有却样样都有;我们是上帝的殿;我们生出没有后悔的悔改,在这一切事上都表明自己无可指责;我们因基督的贫穷成为了富足;我们有真诚的爱心和无伪的信心;当上帝在审判台前宣告我们是义人时,对我们说:我饿了,你给我吃,我渴了,你给我喝。……

请注意,当圣经描述借着上帝的赦免我们成为了什么,作为光明之子我们是谁时,它并不是在说,上帝给了我们一个起点,让我们可以从这个起点出发去做的更好;或是给了我们一种力量,让我们可以借着这个力量去改变我们的人生;或是给了我们一种我们需要好好把握和好好使用,不然就会糟蹋的“福音”,或是只给了我们称义,现在我们需要在这个基础上去完成成圣的工作。总而言之,上帝给我们的并不是一个半成品,还需要我们去完成剩下的部分;上帝所赐给我们的是完全和完美,不仅他的赦免是完全的,他赐下的新生命也是完全的。这新生命与罪、与老我、与魔鬼水火不容,以至于约翰说:犯罪的是出于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凡从上帝生的,不犯罪,因上帝的道存在他里面,他也不能犯罪,因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。(约翰一书3:8-9)

这就是我们受夹板气的另一个“夹板”。

这就是我们在这世上所处的状态,完全的公义和完全的邪恶同时在我们里面。保罗谈到这样的状态说:我们原知道律法是属灵的,我却是属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。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反而去做。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得承认律法是善的。事实上,这不是我做的,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。我也知道,住在我里面的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我所愿意的善,我不去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反而去做。如果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。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,就有恶缠着我。因为,按着我里面的人,我喜欢上帝的律,但我看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。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?感谢上帝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!这样看来,一方面,我内心顺服上帝的律,另一方面,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

在这句话里,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,保罗使用的人称代词“我”,看上去是矛盾的,一会儿这儿一会儿那样,在愿意这么做的同时又想要那么做。因为保罗里面同时存在着他的旧人和他的新生命。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看到这一点,我们可以试着来思考下,保罗的这句话里,哪个说的是我们的旧人,哪个是我们的新生命:

我们原知道律法是属灵的,我(旧)却是属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因为我(旧)所做的,我(新)自己不明白。我(新)所愿意的,我(旧)并不做;我(新)所恨恶的,我(旧)反而去做。如果我(旧)所做的是我(新)所不愿意的,我(新)得承认律法是善的。事实上,这不是我(新)做的,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。我也知道,住在我里面的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(新)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(新)。我(新)所愿意的善,我(旧)不去做;我(新)所不愿意的恶,我(旧,或者作为一个整体的基督徒)反而去做。如果我(旧,或者作为一个整体的基督徒)去做我(新)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(新)做的,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。

这就是基督徒的生命,罪人和义人同时存在的生命,上帝的愤怒和上帝的喜悦都显明在我们的身上。很多时候,我们会将基督徒理解为,我们要么是罪人,要么是义人,要么失败了,要么胜利了。如果我是一个真基督徒,真的重生了,那我就应该很喜乐,应该完全的相信上帝,毫不怀疑,常常祷告,总是做上帝喜悦的事情,如果我有什么过错的话,也会很快就改过来,这样的基督徒是教会里的榜样和标杆,是大家追求的所谓的成功的基督徒。但假如我不是这样,假如我常常软弱,经常忘了上帝,总是在犯罪,这个时候,我就需要怀疑我是不是真信徒,我的信心是不是真的。

这样的理解,给基督徒带来了何等大的恐惧、自责和绝望,如果我们怀疑我们是不是真信徒的话,我们有足够的,100%的理由去怀疑这个,因为我们是完全的邪恶,在我们里面没有善,我们有和所有人一样的罪性,我们不是在犯罪中,就是在想要犯罪中。我们总是会经历律法上的失败,并且我们将要经历最大的失败,就是死亡。

然而,与此同时,我们又是胜利的。在我们绝望时,我们有永恒的盼望;在我们看到我们的污秽时,我们得了洁净;在我们卑贱时,上帝称我们为高贵;甚至在我们死亡时,上帝借着这死亡让我们脱去我们一切的罪性,拥有圣洁和完美的身体。我们的罪并不否定一个事实,就是我们在上帝那里已经圣洁了,我们的失败也不否定一个事实,就是我们拥有了这个世界所不能拥有的得胜,并且我们已经得胜有余了。

亲爱的弟兄姐妹,受夹板气是痛苦的,受罪和圣灵的夹板气更加痛苦,这是属灵的挣扎,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。因此保罗说: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,就有恶缠着我。按着我里面的人,我喜欢上帝的律,但我看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。我真苦啊!这个世界上的伪君子宣称,你这么苦是因为你信心不够,是因为你只是个初等信徒,你要是信的够好,你要是争战得胜,你就不会这么苦。因此他们教导很多争战得胜之方,告诉你怎么摆脱这样的痛苦,他们甚至敢于拿自己举例,宣称,你看我就不这么苦。感谢神,在这里,保罗告诉我们他是痛苦的,因为他不仅拥有从他自身而来的完全的败坏,他还拥有上帝所造的新生命。不仅如此,我们需要警醒的是,恰恰相反,不信的人才没有这样的痛苦,因为不信的人压根没有圣灵在他们里面,与他们的情欲相争,所以他们也不会受这样的夹板气。正如圣经所说:世界若恨你们,你们要知道,他们在恨你们以前已经恨我了。你们若属世界,世界会爱属自己的;只因你们不属世界,而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,所以世界就恨你们。倘若世界不恨你们,你们就是属世界的。倘若你们不受圣灵给你们的夹板气,你们就不过是地狱之子。但如今,借着你们承受着肉体和圣灵所给你们的夹板气,你们表明自己是洁净的,你们表明你们里面有个新的生命。你们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,就生出没有懊悔的悔改来,以致得救;这在你们当中产生了何等的殷勤、甚至辩白、甚至愤慨、甚至恐惧、甚至渴望、甚至热忱、甚至责罚。正是在这一切的挣扎中,你们表明自己是无可指责的。

阿门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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